2、拆除施工應分段進行,不得垂直交叉作業(yè)。作業(yè)面的孔洞應封閉。
3、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,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。樓板上嚴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。
4、拆除建筑的欄桿、樓梯、樓板等構件,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,不得先行拆除。建筑的承重梁、柱,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,再進行拆除。
5、拆除橫梁時,應確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時,方可切斷兩端的鋼筋,逐端緩慢放下。
6、拆除柱子時,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、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,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。
7、拆除管道及容器時,蘇州拆除,必須查清殘留物的種類、化學性質,采取相應措施后,方可進行拆除施工。
8、樓層內(nèi)的施工垃圾,應采用封閉的垃圾袋運下,不得向下拋擲。